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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12日 星期五

開發金聲請假處分 確定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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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底,金鼎證新選董事長鬧雙包之前,中華開發金控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假處分,請求法院裁定金鼎證不得剔除開發金所持有金鼎證42.9%的表決權(含選舉權)數等事件,雙方纏鬥不休。最高法院昨天裁定,開發金聲請再審事件駁回,終於塵埃落定。

最高法院對開發金所聲請這件再審事件,裁定聲請駁回,等於宣告開發金的假處分聲請失敗,而金鼎證將開發金42.9%的股權「封存」,不讓它在股東會有表決權一事,成為事實。

去年,金鼎證在股東會後宣稱選出新董事以及董事長,據此向經濟部申請變更登記,但是遭到退件。如今,金鼎證是否依據這件假處分事件的判決,再度向經濟部提出「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案」,備受矚目。去年6月10日,開發金在金鼎證股東會前,向北院聲請假處分,請求金鼎證券不得剔除開發金所持有金鼎證42.9%的表決權數,並應指派開發金出席代表之一楊曉邦擔任監票員。

開發金的假處分聲請,獲得台北地院裁准。對於雙方經營權之爭造成很大震撼,當時一般認為,金鼎證董事長鬧雙包事件很快會落幕,金鼎證張平沼等家族可能會失去對掌控權。

不料,金鼎證立即在6月22日,即6月30日股東會召開前8天提起抗告,高院雖然沒有馬上作出裁定,卻在股東會後1個月即7月31日,將北院裁准開發金的假處分,裁定「廢棄」,並駁回開發金所提假處分聲請。

這個結果,出乎開發金所料,大驚失色,擔心法院如此裁定,將會讓經濟部認為,金鼎證在股東會中封存開發金所持有金鼎證42.9%的表決權,為合法行為,屆時將失去對金鼎證經營權的掌握。

開發金於是向最高法院提出再抗告。去年11月5日,終審法院裁定,駁回再抗告。開發金提起這件假處分聲請,確定「輸了」。

開發金為這件假處分聲請,曾依法院裁定拿出4億6,454萬9,524元為擔保金。不過,確定判決指出,開發金已對經營權之爭另提本案訴訟,所要爭執的表決權行使的法律關係,不具繼續性,自不得為定暫時狀態的處分。

定暫時狀態的處分,主要是防止發生重大的損失或避免急迫的危險或有其他相類似情事,才有准許的必要性。但確定判決認為,開發金沒有提出證據釋明這個必要性,況且,6月30日股東會已召開完畢,這件假處分聲請已無實益,自然欠缺權利保護必要的要件。

開發金還是不服,向三審聲請再審,但最高法院日昨裁定,聲請駁回。
【2010-02-12 工商時報】

2010年1月20日 星期三

金鼎證提告金管會 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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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01-20
  • 工商時報
  • 【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金鼎證與開發金經營權之爭,金鼎證指稱金管會未依法對開發金作出行政處分,提告金管會,被判決敗訴;圖為金鼎證股東會中,部份員工在會場門口高舉「反對惡意併購」標語牌。圖/本報資料照片

 金鼎證與開發金經營權之爭,金鼎證指稱金管會未依法對開發金作出行政處分,提告金管會,被判決敗訴;圖為金鼎證股東會中,部份員工在會場門口高舉「反對惡意併購」標語牌。圖/本報資料照片

金鼎證券向行政法院提告金管會,指稱中華開發金控公司違反金融控股公司法規定,金管會卻未依法作出行政處分,請求法院判決金管會應對開發金進行處分,以阻止開發金介入金鼎證的經營。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天判決,金鼎證的訴訟請求並無理由,應予駁回。

金鼎證對金管會所提起「課予義務訴訟」,遭到法院判決敗訴,法院的主要理由是,「金管會函覆金鼎證指出,開發金是否涉及假外資、內線交易及背信案,金管會已就金融管理所發現的事實,作出相關的行政處理,所涉及刑事責任已由司法機關查處」,此一函文,並非行政處分。因此,金鼎證並沒有提出行政訴訟的權利,也就是說,金鼎證沒有提出此件行政官司的「公法上請求權」。

判決書指出,金鼎證所請求的內容,為請求行政機關作成一件「行政處分」。但法院認為,金管會函覆給金鼎證的公文,並不是「行政處分」。

針對敗訴乙案,昨日金鼎證低調表示,截至目前為止,尚未接獲判決書,對於敗訴的原因並不了解,是否申請上訴,一切將留待接獲判決書後再議。

金鼎證資深副總張慶隆表示,截至昨日下班止,都未接到官方的來函,對於官司敗訴部分,張慶隆並不願當場表態,僅表示,會在接獲判決書後,會同公司高層,進一步討論後續的處理事宜,目前在事況不明下,不便表示任何意見。

此外,金鼎證也強調,昨日傳出敗訴的部分係屬行政訴訟,除此行政訴訟外,金鼎證另外也對開發金提起民事訴訟,目前民事部分的官司仍在進行中,行政訴訟失利,並不代表民事訴訟也會同樣遭到敗訴,此部分的訴訟仍將持續進行下去。

金鼎證:將循其他救濟途徑,謀求違法併購問題之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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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2)金鼎證券-有關今日(99/1/20)媒體報導「金鼎證提告金管會 敗訴」乙事,本公司之特別聲明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2.報導日期:99/01/20
3.報導內容:「金鼎證提告金管會 敗訴」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有關工商時報今日(99/1/20) 報導「金鼎證提告金管會敗訴」乙事,本公司特別聲明如下:

一、本公司身為二次金改受害者,營運屢受外力不當干預,迄今仍飽受開發金控非法惡意併購之苦。為促請主管機關金管會公正積極作為,發動其金融控股公司法第54條第1項所定之職權,處理違法併購問題,本公司始檢具臺北地檢起訴書、行政院二次金改報告等事證,訴請行政法院判命金管會對開發金控為適當之行政處分。

二、惟囿於金管會對於是否、如何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54條第1項規定處分違法併購之金融控股公司,本有裁量權,故此行政訴訟敗訴,已為起訴之初所可預期。然本公司仍堅持提起此訴,其用意無非在提醒行政機關:二次金改弊案經檢察機關起訴確認之餘,仍有待行政機關接續努力,積極導正不法併購存續迄今之現狀,始能真正實現正義。否則涉案人士雖遭起訴,但發動併購之企業仍持續其併購策略,坐享其以不法手段獲致之利益,而徒留被併購對象於淵阱兀自掙扎抵禦,不免有為德不卒之憾,革除二次金改弊端之政策宣示,恐將僅是空中畫餅,並無實質意義。

三、前開行政訴訟,本公司固然敗訴,然行政法院並非認開發金無違法情事,亦非認金管會不得對開發金加以處分。因此,本公司仍將持續循其他救濟途徑,謀求違法併購問題之解決。本公司並誠摯呼籲,政府應督促相關單位積極依法作為,導正不法併購存續現狀,以回復國人信心,並還本公司一個公道。

2010年1月19日 星期二

潘孟安:不能任人挑肥揀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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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孟安(民進黨立委)
報系資料照片

潘孟安(民進黨立委)


日前陸企在兩岸兩會主辦的「陸資來台研討會」上,要求台灣方面給予來台投資的陸資企業「落地簽證」,以及享有與台灣高科技產業相同的稅收優惠。海基會隨即 附和,拋出政府可以進入開放陸資第二階段的討論議題。經濟部也非常配合地表示,第二階段開放陸資來台投資政策,已經要啟動檢討作業,效率之高,令人質疑, 國內民意及企業的聲音是否能獲得同等的迅速回應與重視?


去年6月30日,台灣開放第一階段陸資來台投資192項產業,至今實際只有23個案件,金額約為12.11億元,投資金額不大。去年的「踩線團」敲鑼打鼓 來台,結果同樣是雷聲大、雨點小。政府是不是該先檢討第一階段開放後投資不踴躍的原因?而非繼續熱臉貼冷屁股、任人挑肥揀瘦地急著進行第二階段開放。


台灣是個資本市場,來自全世界的自由資金我們沒理由不歡迎,但是中資的成分、國營企業的角色,以及政治統戰的背後目的等等,是我們在微妙、詭譎的兩岸互動 關係中,不得不明察秋毫的。當中國堆起笑臉對台商招手、沉下臉要求我們對中資提供更多方便和優惠時,難道可以完全忘掉正瞄準著台灣的1500顆飛彈?


經濟部第二階段開放中資來台投資產業的清單初訂,面板、鋼鐵、第一類電信、食品製造等都有機會列入,並為明年訂出1億美元的招商目標。但我們也對此政策方 向感到憂心,理由不是要鎖國,而是中國五分之四的上市企業及99%的對外投資,都屬於國營企業,只要從當日參與座談會的中資企業背景來看,就不難發現幾乎 都帶有國家資本及政策色彩,若都按著中國劇本演下去,結果恐是台灣底線盡退、門戶洞開。


我們想問,為中國造軍艦的中國造船集團來台灣要投資什麼?幫台灣造艦嗎?中央匯金、國家開發投資嚷嚷要來台投資,背後沒政治目的嗎?中國全聚德喊要來台開店,喊了1 、2年,造勢宣傳效果十足,卻堅持不用台灣鴨、要用中國鴨,否則就不來。按此說法,多幾家中國知名餐飲連鎖店來台,與全面開放中國農產品進口何異?

2010年1月18日 星期一

金管會研擬 陸資可專案併購台保險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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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研擬大陸保險公司登「台」辦法,大陸保險公司來台參股條件寬鬆,甚至可申請「專案核准」取得經營權;但金管會對大陸保險公司來台設立子公司祭出高標準。官方政策引導陸資併購台灣保險業,陸資埋不埋單,仍有待觀察。


金管會對大陸保險公司參股投資大開方便之門,只要符合財務業務健全、無不良紀錄、信用評等在A級以上等三項標準,即可取得參股「入場券」。不過,參股以一家為限。


值得注意的是,為避免陸資「整碗捧走」,金管會明訂大陸金融機構參股限額,不過保險業如能取得主管機關「專案核定」,即可豁免持股限額規定。也就是說,只要官方點頭,大陸保險公司不但參股比率可提高,連入主併購也沒問題。


反觀大陸保險業來台成立子公司標準卻超嚴格,除須「身家清白」之外,還要成立滿30年、總資產逾50億美元、信評達到A級以上,同時持股比率不得逾50%。


換句話說,大陸保險台灣子公司必須是「合資」,無法獨資。


不具名的保險業者說,大陸保險來台業參股容易、成立子公司難,凸顯政策上「「參股優於子公司」,官方等於為國內問題保險公司找到「救世主」。


據了解,在全球金融風暴與低利率衝擊下,前年國內全體保險公司被迫增資2000多億元,去年又增資了600多億元,但到目前為止,仍有4家壽險公司淨值為負數,5家風險資本適足率不及格。


其中國華人壽虧損最慘重,安定基金去年接管國華後,斥資60億元入股,成為國華最大股東,但國華淨值負數仍高達500多億元;幸福人壽淨值負數百餘億元,國寶與興農兩保險公司淨值負數億元至數十億元,大股東掏腰包增資也只1、2億元,「急徵金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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