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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28日 星期一

二次金改案相關新聞報導 12.28

二次金改案 陳沖:併購無違法 難回復原狀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委陳沖今天指出,特偵組針對二次金改洗錢弊案,日前偵結起訴,經調閱起訴書後,起訴書判定併購案並無違法,因此,相關併購交易無法回復原狀。

最高檢特偵組日前偵結起訴前總統陳水扁涉及的二次金改洗錢弊案,多位金融機構負責人被依貪污、洗錢等罪嫌起訴,今天在立法院財委會引發立委的關切。

包括元大金、國泰金、中信金、開發金、兆豐金等多名前任及現任金融機構高層遭起訴,今天在立法院財委會引發國民黨立委林德福關切,詢問二次金改爭議併購交易可否恢復原狀?

陳沖表示,起訴書中有關洗錢部分,是二次金改前發生的,而涉及洗錢部份,金融機構負責人共有12人涉案。

他說,從起訴書內容來看,檢察官並未依金融相關法規判定併購案有違法(除非併購違法,才會撤銷交易)情事,所以相關併購交易無法回復原狀。981228
【2009/12/28 中央社】




陳沖:二次金改涉扁案金控併購 不回復原狀

前總統陳水扁有關二次金改弊案已經偵結起訴,立委今天關切相關金融併購案應否回復原狀?但金管會主委陳沖表示,所謂損害賠償後要回復原狀,通常必須是行為違法,但此次起訴書,檢察官並不認為併購案有違法

對於金管會是否進一步對相關負責人進行行政處分,陳沖私下表示,涉及此案,曾經當過金融機構負責人共有12人,涉案的情節分別是「保管、搬運與運用」,金管會要看是否違反負責人消極資格條件,再決定是否行政處分,「因為當事人對解職後三年不能回任很介意」。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審查保險基金補助保險發展中心預算,立委關切特偵組日前偵結陳水扁涉二次金改弊案後,相關後續問題,包括與涉案的金融機構有關的併購案應否重新回復?

陳沖表示,此次起訴是二次金改以前發生的問題,而且案情主要是洗錢部分,涉及與金融機構負責人有關者共約12人。目前金管會正就起訴書分析比對,將來會依行政程序法進行處理。他也說,檢察官起訴中並沒有認為行政機關有違法。

至於二次金改會不會回復原狀?陳沖表示,一般損害賠償要回復原狀,通常是行為是違法,但起訴書他初步翻閱後,檢察官不認為購併案有違法,只是陳前總統收受賄賂,然後有一群人幫助他洗錢。

但立委費鴻泰無法接受金管會的說法,他說,如果金融合併無法回復到併購以前,都只認為是陳水扁的問題,他無法接受,因此金融機構能夠合併,都因為是陳水扁,雖然回復原狀的確是困難度很高,但如果機構負責人解職後,家人繼續當董事長,對此事有何用?公平嗎?

他舉例,鄭深池當時涉入中信金插旗兆豐金,是事前報准,變成事後核備,當時金管會都說是這個人的事,並沒有違法,當時的金管會主委陳樹還說「一切合法」,如今升官的升官,讓人很難接受。他認為,二次金改過程絕對是問題。
【2009/12/28 聯合晚報】



外資壽險要撤出?陳沖:大都會人壽有動作

外商壽險公司陸續退出台灣保險市場,立委關切未來是否還會有其他外商跟進?金管會主委陳沖今天首度證實,大都會人壽公司最近也有動作,但主要原因是即將實施的國際會計準則,另外台灣市場利率太低,缺乏30年公債投資工具等,也是不利因素。

至於博智入主南山人壽案,陳沖表示,博智至今未再遞案,主要是金管會已經要求博智要就五大問題答覆,其中最重要的兩點是「證明專業經理人」及「對保險市場有長期承諾」,可能還在準備中。不過,他也說,博智應該是很急,因為如果明年6月還未通過,美國AIG集團要沒收它二億美元,愈晚對他愈不利,因為投審會審過還要送金管會。
【2009/12/28 聯合晚報】


陳沖:博智明年6月前未通過南山案 AIG將沒收2億美元

博智中策入主南山人壽,至今遲遲未向經濟部遞件,金管會主委陳沖今(28)日於立法院財委會重申,從商業角度看,越晚遞件對新股東越不利,他更指出,要是博智明(2010)年 6月前未通過此案,AIG將沒收 2億美元,呼籲博智應該算投審會審查時間,還要算送審金管會的時間,不該再拖延。

博智取得南山人壽申請案11月中旬遭投審會退件,至今仍無最新進展,立委林德福關切博智遲不申請的原因,並質疑「博智是否是明修棧道、卻在暗渡陳倉?」

陳沖表示,當初博智向經濟部遞件時,連文件的數量都不對,而主管機關對此釋股案提出 5大關心事項,要求博智一定須符合此 5大事項,據了解,博智目前對其中 2項-證明具專業經營能力、長期對台灣保險市場的承諾,正積極準備中。

林德福進一步指出,南山人壽今年1-11月的新契約保費收入為新台幣213.8億元,市佔率僅2.64%;而每月新保費收入排名亦從過往的第 5名,跌至第10名。

對此,陳沖回應,因為釋股轉換期,依法不能推出新保單,自然影響新年度保單的收入。陳沖並再次重申「越晚遞件對博智越不利」,他說,明年 6月以前,投審會、金管會若未通過此案,AIG就會沒收博智先存於AIG的 2億美金,呼籲博智應該要算投審會審查時間,還要算送審金管會的時間,不該再拖延遞件。
【2009/12/28 鉅亨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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