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05(中央社記者安芷嫻台北5日電)
金鼎證券結構債案,台北地院今天召開準備庭。不過,前金鼎投信董事長張平沼等涉案3人庭訊時均否認犯行,並共同表示實際操作過程皆是由當時金鼎投信總經理吳火生全權負責。
張平沼指出,當時是由吳火生負責處理結構債出清操作,也是吳火生要求他提出5家投資公司名單以供交易,強調自己自始至終並未實際參與,更無犯罪意圖。
張平沼表示,自己一開始就表示願負起最終清償責任,金鼎證券事實上未蒙受損失,目前也正辦理增資中,預估利息收入可達新台幣6億元,因此清償不成問題。
金鼎證執行副總房冠寶說,自己對結構債的一切作為皆有向金管會報備,也是按一般交易市場常規辦理,絕無非法圖利。
前金鼎證券董事長陳淑珠則表示交易細節概不知情,皆是交由吳火生全權處理。
根據檢方起訴書,金鼎投信在民國94年爆發聯合投信事件後,張平沼為規避虧損,將新台幣85億元結構債賣給家族持有的競遠、匯普、鴻揚、欣鴻及盛業等公司,隨後再以結構債為擔保,向金鼎證從事約90億元的附賣回交易,使金鼎證損失1億3700餘萬元,涉嫌違反證交法。
另外,起訴書指出,陳淑珠當時為反制開發金控爭奪金鼎證經營權,指示房冠寶以競遠等5家投資公司以結構債增加附賣回交易融資額2.5億元,套取資金由陳淑珠所掌控的聯昇公司出面收購金鼎證股票,讓95年5月2日的股東會順利取得5席董事,順利保住經營權,涉嫌違反證交法。981105
2009年11月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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