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審理開發金併購金鼎證案,第二度傳喚開發金控前總經理辜仲瑩。對公訴檢察官以他收購金鼎證過程違反公開收購規定為由,21 日追加起訴,辜仲瑩離開法院時,面對媒體追問不發一語;而委任律師則表示,辜仲瑩在庭上否認犯罪,認為自己蒙受不白之冤。
如同上次開庭,委任律師表示,辜仲瑩今天在庭上,再次強調自己身為開發金的大股東之一,沒有理由去損害開發金的利益,希望法院盡速查明,還他們清白。
辜仲瑩等人因涉嫌以低價大量買進金鼎證股票,再高價賣回開發金,掏空開發金1.4億元,檢方以涉及內線交易和背信等罪嫌,將辜仲瑩等11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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